公司名稱:法智律師事務所-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律師推薦,台中律師楊銷樺 產品名稱:緩起訴緩刑分得清嗎?(台中/車禍官司訴訟)
小鳳有個閨密日前才因一起車禍官司獲得檢察官「緩起訴」,想到自己的表哥車禍官司卻是獲得「緩刑」2年,為什麼一樣的案件卻是有不同的結果,這緩起訴與緩刑到底有何不同?
#銷樺律師怎麼看:
緩起訴與緩刑到底有什麼不同呢?
1. 做出決定的機關不同
(1) 緩起訴:在偵查階段由「檢察官」做出緩起訴處分書(尚未起訴)
(2) 緩刑:偵查後起訴移審到法院,由「法官」做出判決
2. 目的不同:
(1) 緩起訴:「暫緩起訴追究」犯罪責任(如被告有犯罪嫌疑,但是認為適合暫緩起訴)
(2) 緩刑:「觀察期內暫免執行」刑責(觀察期為2~5年,旨在鼓勵犯罪人重新改過,給予機會)
以小鳳親友的車禍官司來看
↓↓↓
1.車禍官司涉及過失傷害責任,若為肇事主因的一方,在檢察官調查階段就跟對方達成和解,就有機會獲得告訴人撤回告訴,縱使告訴人不願撤回告訴,也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
2.表哥若在2年觀察期內沒有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,則此確定的車禍官司就不用執行原本被法院判決的刑期
#銷樺律師想讓你知道的是:
破壞或威脅他人生命、身體、財產等較重大的事件,有機會獲得檢察官的緩起訴處分,或法院的緩刑宣告,目的都是給予一次機會
因此除了做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外,檢察官或法院同時會斟酌命令被告進行一些事項(如道歉、寫悔過書、民事賠錢、捐贈、服義務勞務…)。傷害已成,但有心悔改,有機會多少彌補傷痛
台中/車禍官司訴訟律師推薦
台中/損害賠償官司律師推薦
●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