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名稱:法智律師事務所-台中律師事務所,台中律師推薦,台中律師楊銷樺 產品名稱:幼兒無心之過由誰扛?(台中/過失傷害官司)
北海幼兒園內中班的小嘉與小瑞是同班同學,平時相處還算和睦,但有一天小嘉心血來潮趁小瑞要坐下時,惡作劇冷不防地抽走小瑞的椅子,小瑞頓時跌落在地,痛得哇哇大哭!老師發現後趕緊打119將小瑞送醫…孩子一時的好玩傷害他人,後果如何承擔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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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例子就可討論到「刑事責任能力」與「民事行為能力」
1.責任能力若以年齡分
(1)無責任能力人(未滿14歲者)
(2)限制責任能力人(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/80歲以上者)
(3)完全責任能力人(18歲以上未滿80歲者)
2.行為能力分三種:
(1)無行為能力人(未滿7歲者/受監護宣告者)
(2)限制行為能力人(滿7歲已上未滿20歲)
(3)完全行為能力人(滿20歲成年人/未成年已結婚者)
小嘉尚就讀幼兒園中班應未滿7歲屬「無行為責任及行為能力人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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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刑事責任:因小嘉是無責任能力人,此舉令小瑞受傷,並無刑事責任
2. 民事責任:小嘉抽椅致小瑞跌坐受傷,日後產生醫療費、精神慰撫金等,小嘉的父母(法定代理人)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
銷樺律師想讓你知道的是:
教育是一輩子的事,從小處扶正孩子,就像樹木經過修剪照顧就容易長高長壯,兒女是上天賜的產業,如何呵護培育這份產業正是身為父母的責任,除了教育疼愛,更需要管教孩童,除了言教外以身作則就是最好的榜樣,孩子好社會就會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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