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名稱
餐廳消費糾紛(台中/消費糾紛)
在餐廳不小心摔跤或是吃壞肚子
除向業者反應外是否有其他理賠可申請?
有沒有可以彼此得到保障的方法?
可以增加老闆與消費者的後盾
#建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+綜合保險(追加)
以台中市為例(公共營業場所面積超過150平方公尺者須投保)
1.每一人身體傷亡:NT$300萬元。
2.每一事故財物損失:NT$300萬元
3.每一事故身體傷亡:NT$3000萬元
開店除了做好衛生環境管理,如能投保足額的保險,能將許多經營的風險轉嫁到保險上,不僅可減輕壓力,消費者還可得應有保障,更可有效率控管風險而無後慮,若要做足保障,不致因事故發生而造成大損失,也可投保產險公司的綜合保險。
*法條參考: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
*攸關自身權益事項,建議諮詢律師
台中/消費糾紛律師推薦
台中/消保官司律師推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