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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購糾紛-例外情況
之前提到通訊交易(如網購等)或訪問交易在收受或接受服務之七日內
可以退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通知業者解除契約
但有沒有例外情況呢????當然有~~
讓法智律師事務所楊銷樺律師
告訴您猶豫期七日內退貨之例外情況?
通訊交易(例網購等..)或訪問交易無長達七天之鑑賞期情形有哪些呢?
#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
#以下七種
1.易腐、保存期短或解約時即將到期(如季節水果等)
2.消費者要求之客製作給付(如量身訂做衣物)
3.報紙、期刊或雜誌
4.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
5.付費影音商品
6.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(如貼身衣褲)
7.國際航空客運服務
在動動手指頭下單之前,最好了解企業經營者,是否有特別說明告知之事項,以及是否雙方達成交易共識,以免待增時間及心力在後續之糾紛處理上,勞民傷財。
@攸關自身權益事項,建議諮詢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