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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營業員新訓課程
雖然律師業務繁忙,但楊律師曾經說過:「在職場待久,常常會怠於更新所知所學,授課是一項可以自我進修、督促自己精進的事」,透過授課能將所學傳授於學員,很棒,進修共學!!說的很有道理,手中3C尚且定時更新,何況是日新之知識呢!
感謝【台灣不動產物業能力資源協會】多年來對楊律師專業的信任,相關法律課程邀約不間斷,除了公平交易法(108/3/8)還有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等課程。
看到這些參加不動產營業員新訓的學員們在寒風細雨下仍堅持上課,精神可佩,也預祝學員們往後在職場上的拼搏也秉持這般努力的精神~只要開始都來得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