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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主最崩潰的一件事...(台中/毀損官司訴訟)
黃小姐日前開車至外縣市訪友,酒足飯飽後,正要開車離開,驚覺眼前視線模糊
睜大眼一看,居然是前擋玻璃被砸破一個大洞,氣急敗壞,當下也不知該怎麼辦…情急下匆匆駛離…
#銷樺律師怎麼看:
以黃小姐的例子她可以在停車前
1.留手機號碼
2.左顧右粉、瞻前顧後-察看是否擋道、車體是否過長,導致他車進出不易
3.停車監控-適時適度開啟行車記錄器的停車監控功能
不幸被破窗、破輪,該怎麼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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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勿駛離,先報警-越早向警方報案才有機會找到施暴者
2.向附近店家詢問是否可提供監視器
3.破窗後該窗功能已喪失,自應成立刑事354條毀棄損壞罪(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);及民事184條第1項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
#銷樺律師想讓你知道的是:
出門在外,事事不比在家好,多一份留心及關照,總是可讓自己的愛車及荷包少損失一點。除了留心停放車輛前先留意是否造成別人的困擾外,停放的位置是否恰當、合法,這些考量,都可以幫我們避開很多不必要的麻煩,畢竟修繕事小、若造成交通傷害事件,絕不是金錢可以彌補得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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