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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親愛的鄰居(台中/路權官司訴訟)
務農的老黃居住在幸福無尾巷倒數第二間,其門前騎樓是自有地,屢屢因為通行問題與住最尾間的小劉衝突,老黃主張袋地通行(你想過我讓你過),小劉則主張是既成道路要清空…到底私人土地可變既成道路嗎?
#銷樺律師怎麼看:
袋地通行及既成道路大致是如下
☆袋地通行
一般來說土地與公路沒有適合的聯絡道路時,得通行週圍地到公路,但要支付償金
☆既成道路
1.供不特定之公眾通所之必要,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
2.供眾通行之初,土地所有權人並未阻止
3.年代久遠致無法記憶且未曾中斷
以老黃與小劉的糾紛來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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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小劉住尾間且只有他一戶,非屬不特定的公眾,只要小劉需要通過時,老黃讓出一條通道給他過(該土地並無對外聯絡道路),應屬袋地通行選項
#銷樺律師想讓你知道的是:
千金買屋萬金買鄰,鄰里事需動用法律來解決,相信也無情份可言,若無損重大權益之前提下願意各退一步,雖然會使律師荷包少賺些,但卻是可以大大節省精力成本
時間應該放在美好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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