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名稱
關於資遣,老闆不得不知(台中/勞資官司訴訟)
李醫師診所剛接到一份勞工局的通知,請他針對「資遣通報」說明,回想起來有可能是年前因為業務收入不如預期,對診所內部人事進行瘦身,當時漏未做資遣通報…
#銷樺律師怎麼看:
依李醫師的立場,他應該:
在資遣員工時,在員工離職之10日前,將資遣工員之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住址、電話、擔任工作、資遣事項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,列冊通報勞工局
忘了資遣通報,會有什麼罰則:
↓↓↓
如果李醫師不通報或晚通報,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
#銷樺律師想讓你知道的是:
每位老闆對於資遣員工應該都有不得已的原因,在進行一些人事調整前,若對員工生計有較大影響的事項,建議可以先去電勞工局進行詢問,免得多花冤枉錢
台中/勞資糾紛官司律師推薦
台中/勞資糾紛調解律師推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