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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保人行不行!(台中/債權債務 )
小惠找到彩妝店的新工作,上班一陣子後老闆對她說:「因為妳表現優異,最近將開分店,希望邀請妳入股並當管理職,但是入股前的資金週轉需要妳當銀行保證人」初入社會不久的小惠,心中雀躍卻又是擔憂,以前聽媽媽說過人呆當保人,到底當保人有什麼風險呢?
#銷樺律師怎麼看:
「保證人」有2種模式
1.一般保證:小惠的老闆如果落跑了,銀行必須先向老闆追錢,追不到錢(強制執行仍拿不到錢),才能再找小惠要。
2.連帶保證:銀行可自由選擇要向老闆或是小惠追債,可以不論先後順序(#銀行慣用)
以小惠目前處境來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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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小惠同意老闆邀約當保證人,她就必須要有心理準備,如果老闆落跑,那借貸的債務就會直接落在她身上,除了評估老闆的品格及經營事業的模式,以她自己的身家財產是否有能力去承擔所有的債務,再來決定是否入股並擔任保人
#銷樺律師想讓你知道的是:
我們每天都會在不同的文件上簽名、用印,但是涉及到「金錢」、「責任」時,可得好好思索,這一簽下去最壞的結果是什麼,當您也還不起銀行錢時,就代表以後您在銀行信用這塊是會留下記錄,將來不論申購房貸、開店週轉都可能遭遇困難甚至遭拒絕,作保前三思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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